土地是農民的根,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之一,農村之所以有如此多的的土地,這都是由祖祖輩輩流傳下來的,在以前,家里沒有土地就意味著只能餓肚子,因此農民對土地也有著特殊的情感,即便到現在,還是有些農民惦記著自己的那幾畝三分的,生怕時間長了不再屬于自己,2021年,農村的土地有哪些變化?  (一)2021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將繼續延長,30年不變,直到2057年結束; (二)農民土地及房屋面臨拆遷、征用補貼標準綜合多方面來確定; (三)新農村建設費用由國家財政承擔,其他費用由各地區承擔20%; 除此之外,根據2018年頒發的關于《土地管理法》中明確指出:農村征地補償標準,農民無權享受土地增值收益,農民所獲取的補償款僅是按照原標準執行。而2021新版《土地管理法》經過多次修訂,“首次落實以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,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”,換句話說,新的標準主要以綜合地價來取代原來的土地產值年產值倍數法。  由于各地區土地價值不同,所以土地補償標準不同,全國并沒有出臺統一標準,具體以當地政府文件為準,按城市及經濟情況劃分,土地改革主要是為了有序推進一戶一田,土地征用、拆遷從某種意義上來講,土地歸并不是獨立存在的,而是為了迎合農村發展,最大程度上讓土地價值最大化,讓農民受益。 
筆者認為:農村土地改革是發展所需,農村土地之所以沒發揮出最大價值,就是因為沒有通過合理規劃,科學調研,許多零散的土地得不到有效利用,農民的收入自然起不來,對此,你咋看?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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