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隨著農村的發展,家庭成員的增加,很多村集體成員需要申請新的宅基地來建房,可現實呢?很多滿足申請條件的卻申請不到一塊合適的宅基地。 畢竟村集體的資源有限,沒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用來分配,所以也是情有可原! 
農村整治、騰退出大量宅基地! 雖然村集體資源有限,沒有多的宅基地可分,但近年來,隨著村莊開展對“空心村”“空心房”的整治、廢舊宅基地騰退,還有針對農村一些違規宅基地的清理等等行動,村里也節約出了大量建設用地。 這騰出的宅基地,從表面上看,似乎是可以剛好給那些沒有宅基地的朋友一個申請宅基地的機會,也好有地可以建房,但現實呢?還是很多人說宅基地依然“一宅難求”! 為什么還是“一宅難求”?其實主要原因是這兩個: 1、大都優先以集體建設用地的“身份”入市賺錢! 大量宅基地被騰退,農民仍舊“一宅難求”,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因騰退宅基地而產生的建設用地,大都地區還是被優先用于以集體建設用地的“身份”入市賺錢。 在《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》就有說,允許村集體在農民自愿前提下,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閑置宅基地、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,入市了就能為村莊增加收益,從而更好的發展鄉村,所以并不是所有的騰出來的宅基地都是要用來分給村民居住建房的,發展鄉村也很重要。 2、可分配的,僅占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5%! 國家對于保障農民居住權益,在《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》中有說,在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計劃中單列安排,原則上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%,專項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,年底實報實銷,當年保障不足的,下一年度優先保障。 
所以,重新用來供村民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也僅僅在5%左右,對于新增人口的需求來說,這遠遠是不夠的。 進城落戶了,一定要退出宅基地嗎? 退出宅基地,一切得要農民自愿! 因為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》明確提出: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,其次,這也說了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“上樓”,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等等要求。 所以,即使進城落戶了,我們也可以不退出宅基地,一切看自己意愿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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